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搶救低薪大作戰專題之四(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18日電)台灣人的低薪問題,不只反映在停滯的薪資上,也反映在血汗加班時數。有學者指出,加班獲得部分薪資只是「各取所需」的結果,癥結點還是在於工資偏低。
在留學代辦公司工作的陳小姐,月薪是新台幣3萬5000元,每個月加班時數60個小時起跳,最高甚至一個月加班170多個小時,還不算上24小時待命的工作成本。長時間的工作,犧牲社交生活跟睡眠品質,拉低她的平均薪資。
剛拿到律師執照的李先生告訴中央社記者,在律師事務所工作,每個月加班時數超過50個小時,努力工作,並沒有讓他的薪水增加,換來的只是寫不完的訴訟案,還有不會增加的加班費。
根據主計總處統計,4月製造業及工業的平均工時為153.9小時,但平均加班時數則有8.1小時,其中工業部門為13.4小時,服務部門則為4小時。勞動部統計2015年總工時為2104小時,在國際上排名第4。平均起來每天工作不過8個小時,但是像個案般的無加班費的「非典型加班」,可能不計其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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貧窮與租稅政策研究室召集人洪敬舒分析,非經常性薪資如加班費、績效獎金的成長,以及經常性薪資的停滯,導致大部分勞工想要「用時間換取更多的薪水」。
也就是說,台灣解決不了的低薪困境,導致家庭所得相對偏低,勞工為了增加收入就必須加班或另找兼差出路,工時愈來愈長。
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15日就表示,根據調查,一例一休新法推行,勞工平均家庭收入至少減少1萬多元。
洪敬舒認為,台灣製造業跟服務業GDP佔比約為4比6,但是占逾6成的服務業就業人口超過貢獻GDP的比例,反映出大部分服務業的低薪環境,加上產出附加價值低,代表台灣大多數勞工都是使用勞力換取薪資;製造業則是透過加班,來增加自己的總薪資。
要改變這個現象,洪敬舒表示,政府應該先讓勞工能夠理解凌亂的薪資名目,只有先理解經常性薪資、非經常性薪資,勞工才能知道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,而不是「老闆說什麼就是什麼」。
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從最基本的經濟學角度分析指出,工時跟工資雖然呈現正相關,但是工資成長到一定程度後,工時便會呈現「後彎」趨勢,不再需要透過更長工時來換取工資。他表示,工資成長有限,代表勞工必須要付出更多工作時間。
成之約指出,法律規定加班時數就是46個小時,不少勞工或是青年延長工時,可能稱得上是可愛、可敬的一面,但是回到根本問題,勞工為何願意加班,就是因為工資偏低,加班超時只是勞資「各取所需」的結果。
成之約認為,「多數人沒有共識,基本權益會被忽略、犧牲。」不是要鼓勵勞工抗爭,也不是要過分要求或主張權益,但是大家應該要營造爭取基本權益的氛圍,甚至透過組織工會的力量來爭取,進而要求政府落實法律規定,多管齊下才能有望改善低薪問題。10608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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